現在,我是一位科學家。我已經三十歲,我有一位朋友叫謝昇餘,我們經過很久的時間才研究出恐龍化石,我們研究了一年,終於知道怎樣復活的方法。
我們發明了之後,第一隻復活了,這隻恐龍又可愛又趣緻,我們再次做多隻恐龍蛋,一隻是雄性和一隻雌性,他們長大了後,他們一見鍾情。他們就生下了三隻恐龍蛋。最後,謝昇餘背叛我們,他想殺掉那些恐龍和恐龍蛋,再要這些皮來做手袋、手包、皮鞋和手錶等,他賺了幾十億元。最後,他把這件事公開了,希望找人幫忙賺大錢。我和我的恐龍一起逃難。我遇到一位「法律超人」,叫譚志津和兩位美女一起玩,他們就說:「王靖翔,我知道你現在在逃難,我是來救你的,你想打官司嗎?謝昇餘作惡多端,真是令人討厭!」
最後,我請法律超人幫我「打官司」經過多場官司,我們勝訴了,還弄到謝昇餘雞毛鴨血,要監禁五年。
但那些恐龍一定要去到很遠的森林生活,我真是很不捨得。